据《方案》规定:为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、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,将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,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,坚持因岗设职,鼓励公平竞争,促进人岗相适,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。同时,在公开招聘中,技工院校预备技师(技师)班、高级工班、中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、大专、中专学历对待,并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。
从其强调的内容重点来看,此次北京市印发的《方案》主要是继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和新修订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实施之后,北京市围绕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给出的方案,其内容与此前贯彻精神的导向基本一致,对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,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重视程度均具有重要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