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,加强行业自律,杜绝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。
坚决抵制在商品房销售中以“养老”名义进行虚假宣传、诱骗老年人购买商品房的违法行为;
坚决抵制打着“以房养老”等旗号,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,或采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的行为;
坚决抵制打着投资“养老房屋”等旗号,诱骗老年人“投资”“理财”行为;
坚决抵制以预售房屋的形式,诱骗老年人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,以内部认购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的行为;
坚决抵制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“以房养老”宣传广告等行为。
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商品房销售大厅、在建在售楼盘、经纪门店显著位置张贴防诈反诈宣传图片、宣传标语,公开举报投诉渠道;加强销售及经纪人员警示教育,增强相关人员底线意识,规范执业行为。
让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全国、省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,共同抵制房地产行业中的以“养老”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行为,增强诚信、守法经营意识,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,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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